Wednesday, September 12, 2007

不幸與幸運

剛剛家訪完畢,離開兒童之家,等待升降機之際,心情仍激盪。剛剛探望的是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子,我這次與她見面,與之前的家訪不同,因為今次我是向她道別。我認識了這女孩已三年,早年經歷坎坷生離,我一直幫助她找海外領養家庭。可是,因年屆十六,不再被美國移民法視為兒童,不能被領養,所以我們機構不能再為她找到領養家庭,需要把這個案交還社署。

跟她說著一些鼓勵的說話,心中卻很替她心酸。沒有再與親人見面,性格倔強的她與家舍的社工們並不咬弦。家舍中的兒童都是經歷傷痛,長期要保護自己,人際關係自然不會融洽,所以可以說她並沒有知心友。不到兩年,她便要離開家舍,自力更生,雖說比現在自由,沒有人管,卻刁然一身,到那裡都是孤身上路。說到這裡,女孩在我面前哭了,承認自己也會感到孤獨。她的例子,並不少有。家庭破碎,禍延下代,甚至三代,令人心痛。

明天早上,我卻可以重見四年前被美國家庭領養了的十七歲男孩。領養令他有了一個家,有了依靠,人生也更有目標。幸運的例子,在這社會畢竟是少數。作為社工,我儘能力幫得一個得一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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