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回分享到領養不一定是最後選擇,但說實在,在華人社會自古以來收養過繼都是不育夫婦的最後選擇。這情況,直到今天仍屢見不鮮。在我們工作上所接觸到的華人領養家庭中,大部份都曾經歷不育。假使領養父母在經歷不育,並接受輔助生育手術失敗後,抱著「無可奈何地要踏上領養這一步」的心態去領養,我們所看到的現象是:他們通常都是帶著沒有處理過的遺憾及失望去上路,對自己作為領養父母的身份不感到驕傲,甚至很多時覺得羞恥,不願意在人前提起,想自己及其他人儘快忘記這段歷史,重新做一個「正常」的家庭。
就是這一種「覺得領養是次選」的心態,引申到不少領養父母會對孩子的領養身份絕口不提,或不盡不實的提,或加上大大小小的謊話。這種做法卻很容易造成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不信任 (謊話與欺騙),子女對自己身份價值的懷疑等等。對親子的關係,一點好處也沒有。要改變領養父母這種想法,甚至改變公眾的想法,卻不是一朝一夕可做到。不過我們相信,給予準領養者足夠的心理預備工作尤其重要。唯有領養者肯承認及接受自己曾經歷不育的傷痛,才可以抬起頭來做一個有自信的領養家長。
Friday, September 14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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